天山天池一日游

大美新疆·天山天池一日游 Ø 行程安排 D1 昌吉—乌市—天山天池—乌市—昌吉 住宿:无早餐:不含午餐:含晚餐:不含 乌鲁木齐——天山天池(单程120公里2小时车程) 早晨7:10昌吉统一商

详细行程




大美新疆 · 天山天池一日游

Ø 行程安排

D1

昌吉乌市—天山天池—乌市昌吉

住宿:无       早餐:不含     午餐:含    晚餐:不含

乌鲁木齐——天山天池(单程120公里2小时车程)

早晨7:10昌吉统一商场门口乘旅游车-乌市友好百盛8:40左右乘车抵达历史文化名城-清乾隆皇帝赐名“物阜民康”的阜康市,参观市容市貌。抵达国家2A级景区碧琳城旅游小镇参观,游览,观光购物,可品尝阜康民族特色小吃。进店参观后在游客集散中心办理门票,换乘区间车抵达“天山明珠”天山天池景区,沿途游览石门一线、龙潭碧月、定海神针、东小天池、西小天池、悬泉飞瀑等天池八景,远眺博格达雪峰,尽情领略天山雪峰、湖泊的神奇魅力,自由活动后在停车场集合,下午参观大美天山野生植物展览馆了解天山名贵药材,返回乌鲁木齐市区后转乘乌昌班线车返回昌吉。可根据航班时间自行前往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或者火车站结束愉快之旅!此旅程因为有您的参与而显得更完美,我们期待下次的传奇之约!(此行程21点以后航班都可以参团,也可增加一晚住宿)

温馨提示:天池常有雨水,需携带厚外套及雨具;购买小商贩兜售的商品时注意质量;

接待标准

1、门票:天池首道门票+区间车;

2、用餐:团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3、导服:优秀导游国语讲解服务

4、交通:当地旅游空调车;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含

1、旅游意外保险:强烈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2、客人在旅行中的个人消费

3. 客人在旅行中的个人购物

备注: 游客参团时已享受旅游社与景区的优惠价格,门票退费按旅行社协议价退费半价退15元/人,全免退30元/人学生证协议价退10元/人。

新疆散客旅游补充协议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者景点供游客自愿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自愿消费娱乐项目:

1.游船 成人80元/人约(约30分钟)

2.王母祖庙观景台:成人25元/人 (约30分钟)

3.哈萨克族家访:成人70元/人(约40分钟)

4.马牙山索道:成人220元/人(往返约2个半小时)

特别说明:以上自费项目价格仅供参考,如遇景区价格调控,按照景区规定价格收费、导游须按自愿消费娱乐项目规定收费,此价格包含司机导游加班费及车辆超公里费用。儿童门票收费标准按照各景区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新疆地域辽阔,行程景点较分散,车程较长,建议带随身听排遣旅途寂寞,请自备饼干及水;注意休息好,以充足的体力参加旅游活动。

2、新疆气候以温带大陆气候为主,日照强度与昼夜温差较大,请游客根据自身情况带足御寒衣服、墨镜、太阳帽和防晒油等以备外出护肤用。

3、西北气候干燥,饮食口味浓重,喜辛辣。饮食以肉食和面食为主,羊肉为新疆主要肉食,请多吃蔬菜调节。

4、西北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各地旅游景区状况各异,自费活动丰富(如骑马、乘游船等),请备合适的鞋,并注意安全(骑马、漂流等属高风险娱乐活动,旅游人身意外险不保此项活动,请游客一定注意安全,否则后果自负);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时,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以免损坏和丢失。受旅游发展限制,新疆旅游接待各方面比较滞后,例如该地区酒店发展较晚,请不要用标准星级酒店来衡量西北个别地方的酒店,特别是喀纳斯、新源、巴音镇等地区地处边境,各方面条件有限,请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天池一日游《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导游):

本着公平自愿原则,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在旅游期间对吃、住、行、游、购、娱的需求,在甲、乙双方已签定《国内旅游合同》的基础上,现甲、乙双方就前述旅游合同所约定的《旅游行程单》以外的其他游览项目和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已达成一致意见,以下自费项目价格仅供参考,如遇景区价格调控,按照景区规定价格收费。自由活动时间安排自费景点,不压缩正常旅游景点时间特补充约定如下:

一、自费项目推荐:

自费项目如下

自愿参加请打“√”

导游服务满意请打“√”

游客确认签字

并留下您的联系电话

A线

家访+游船+观景台

成人170/

B线

家访+游船+观景台+海西环湖

成人220/

C线

索道+游船+观景台

成人345/

二、购物店推荐:大美天山野生植物展览馆(约30分钟)

自费项目说明:

1、甲方是否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由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愿,自主决定。在旅游全程期间,

乙方绝不强制甲方参加自费活动项目。

2、若甲方不参加自费活动项目的,在同团其他客人参加自费项目的时间段,甲方自由活动,并且应在本人

可控风险的范围内自行活动;除本补充协议所列的自费活动项目以外,乙方不向甲方售卖其他任何一项

自费活动项目,若全团游客一致要求参加非推荐自费活动项目的,在经全团游客签字同意后团导游可安排。

3、请甲方在自愿选择增加自费活动项目时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且付费后,乙方或随团导游将立即进入

预订程序,当相关费用支出后,甲方取消原选择的自费活动项目时,乙方将无法退还甲方的费用。

购物场所说明;

1、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旅游行程单》安排甲方前往以上购物商店。

2、乙方绝不强制甲方进店,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以外,乙方不再另行安排其他进店活动。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购买的商品,商品购买时请注意,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某些商品一经售出不再接受退货;若属于质量问题,旅行社无条件协助退货。甲方自行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商店以外所购商品(可能包括在景点景区、用餐地点 、休息地点等),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补充说明:

1、本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其有效期与《旅游合同》有效期一致,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

双方签字: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章或者签字):

经办人及电话: 旅游者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19

特别说明:此表兼做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时使用。